活动
资格
接受政府和私人项目参加。
参选项目必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仍然进行。
参选项目的建设资产必须位于香港。
机构设金奖、银奖及铜奖
海外成就奖(新增奖项)
接受项目拥有者(业主)、发展商、顾问及承包商参加。
参选的机构必须于香港拥有办事处。
评审委员会有可能特別嘉许合资格之参选项目或机构。